香港专利申请
香港专利分为标准专利(发明)、短期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标准专利 香港标准专利有效期最长为二十年。要得到标准专利的保护,申请人必须在中国、欧洲或英国专利局申请的基础专利申请自公布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专利注册处提出第一次登记申请。从基础申请授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再办理第二次登记申请即可。
2、短期专利 香港短期专利的有效期为四年,可以再续展四年。大陆自然人或法人自在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向香港当局办理登记手续,需同时提交中国专利局出具的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检索证明。
3、外观设计专利 香港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5年,可以续展四次,每次5年,有效期最长为20年。大陆自然人或法人自在中国提出外观设计申请之日起,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向香港当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4、办理手续 国内申请人提交大陆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原始申请文本以及授权委托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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