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除各国的官方专利局外,还设有统一的欧洲专利局。如果申请人寻求欧洲地区的专利保护,通过向欧洲专利局递交一份专利申请,就可以在欧盟25个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比单独国家申请或PCT申请节省费用,程序便捷。欧洲专利局目前只接收发明专利申请,不受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国申请人如果申请外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只能向某个国家单独提出申请。
现欧共体组织于2003年4月1日起受理欧洲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生效国家包括25个欧盟成员国。
25个欧盟成员国名单: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瑞典、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捷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尔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 |